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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作品展览征稿筹备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2023-01-16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共同主办“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展览。本次展览以“我们的共同家园”为主题。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展出一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和高艺术水准的书法作品。以书法艺术为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提供文化滋养,深化湘鄂赣文化合作,传递三省中青年文化艺术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展览主题
  “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
湖南省书法院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领导小组:
组  长:李爱武  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述永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梅  亦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  帆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陶宏家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晓平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向才平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处长
王  军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处长
万一君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处长
叶建武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副处长
艺术顾问:
鄢福初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陈義明  原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书协草书委员会委员、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王  集  原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书协会篆刻委员会委员、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蔡  栋  湖湘文化学者、湖南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湖南省书法院导师
倪文华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处处长、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湖南省书法院副院长
执行小组:
组  长:邹清华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谷  玮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湖南省书法院
副院长:李国乐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彭小娟  湖南省书法院展览活动部副主任
谭军军  湖南省书法院工作人员

张杉杉  湖南省书法院工作人员


三、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3年3月(暂定)
展览地点:湖南美术馆(暂定)

四、江西省地区征稿细则
(一)征稿范围
1.统一推荐报送:由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组织征稿、初评后统一报送,各设区市推荐报送书法作品总数不超过6件。由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填写《“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展览书法作品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到指定收稿地址。推荐报送作者为年满18至60周岁、在江西长期居住工作。或江西籍在外工作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不接受个人投稿。

2.特邀作品:特邀作者为60 岁以上的在江西长期居住工作或江西籍在外工作人员,在书法创作上已取得一定成就的优秀书法家。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紧扣展览主题,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充分展现江西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抒写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全方位全景式展现新时代精神气象的诗词、联、赋、格言等。书写非自撰内容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作品规格: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 97cm)以内;小字类(单字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类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信息填写:请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所有作者须填写《“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展览书法作品信息表》(附件2)。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另附释文。
4.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报送1件作品。

五、作品评审
1.由江西省书法家协会邀请江西省内外的中国书协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进行评审。
2.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
3.所有获奖、入展、入选名单将于评审后及时在相关专业媒体上公布。

、江西地区作品评审
初评工作由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复评工作由省文旅厅组织评审专家实施。(一)各设区市推荐作品初评要求
1.由各设区市专家组织评审小组;
2.评宙小组要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从内容、文字等方面。
严格把关,不符合主题、不具备艺术创造性作品不予报送;

3.初评后将入选的作品报送至指定收件地址。

(二)推荐作品复评

1.由省文旅厅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监审委员会;
2.对省内各设区市推荐申报作品进行复评,由评委评出50 件作品进入终评;
3.评委需把好意识形态责任关,对文字内容进行严格审读;
4.评审全过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规范化程序,评审结果要反映评委会集体意愿,做到规范、准确、公正;
5.评审要注重传承与创新的统一,要兼顾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取法,突出作品的品位,注重传统功力;
6.发现代笔作品和存在抄袭的作品经评委会集体讨论、认定后,取消资格,若出现争议作品,交由评委会集体再次
决议。

七、展品构成
本次展览以邀请推荐作品为主,由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分别邀请推荐本省具有重要影响力艺术家的代表性精品。
展出书法作品约180件:其中,中青年推荐作品 150 件,湖南省 50件,湖北省 50件,江西省50件;特邀作品30件,湖南省10件,湖北省 10件,江西省10件。展出作品由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统一装裱。
各设区市报送作品须填写 《“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作品展览书法作品汇总表》(附件3),并负责将申报作品原作统一邮寄或报送至指定收稿地址。报送材料请标注 “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作品展览推荐作品”

八、征稿方式和要求
(一)各设区市推荐报送的展品各自征稿并进行初选评审。
(二)推荐报送截止时间
江西省各设区市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
(三)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路71号江西画院
联系人:  杨  晋
电子邮箱:419899795@qq.com
联系方式:18779162573

九、作品终评
江西省各设区市报送作品经过初评、复评后,与湖北、湖南报送的作品统一进行终评。终评包括文字审读和意识形态审核等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被淘汰,不予展出,且不进行替补。
1.终评时间:2023年1月(暂定)

2.终评地点:湖南长沙


十、作品退稿
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由江西画院负责退回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最后由各单位退回作者。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本次展览不设奖项。所有参展作品由三省文化和旅游厅颁发证书。
(四)参展作者将获赠作品集1册,相关媒体将对展览和参展作品做延伸宣传和报道。
(五)所有参展作品的作者,须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与作者之间各项权利与义务约定将通过征稿启事或相关协议实现。
(六)江西省的具体征稿细则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为准。
扫码下载附件1、附件2、附件3

附件1:“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展览书法作品推荐表
附件2:“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展览书法作品信息表
附件3:“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中青年书法展览书法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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