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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档案馆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关于开展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工作的公告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2020-12-10程序员

为保护传承和弘扬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促进江西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江西省档案馆名人档案管理办法》,省档案馆与省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书协)合作,共同开展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目的和意义
档案的作用是存凭留史、资政育人。书法艺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及丰富的文化内涵知名书法家档案是国家宝贵的文化财富,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知名书法家建档工作,能安全有效地保护好书法艺术作品,使书法艺术所蕴涵的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得以永久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02


建档时间
为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自2021年起每年建档一次,每年6月为建档对象评审时间。

03


建档对象应具备条件
建档对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书法品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祖江西曾经江西工作、生活过的非江西籍书法名。主要包括:
(一)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已故书法家;
(二)曾经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担任省级书法家协会主席或名誉主席;
(三)年满70 周岁以上,曾经为推动江西书法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书法作品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书法家;
(四)70周岁以下,曾在中国书法家主办的展览中获奖1次或者入展5次以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书法家。

04


建档对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
(一)反映书法家不同时期、不同风格,具有代表性和永久保存价值的书法作品。具体要求:
1.数量:每位书法家选送5幅代表作(其中2幅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入馆收藏;
2.种类:中堂或者横幅,对联最多一副;
3.尺寸:不小于四尺整张,每件作品字数28字以上(对联除外);
4.字体: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原石)均可(必须有1幅楷书作品、1幅行书作品)。
(二)与收藏作品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作品说明、出版的书籍、图册、有关评论文章等;
(三)与书法家个人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和荣誉、传记家谱、流派传承、书信、奖杯、证书、日记、照片(纸质和数码)、音视频、个人印章等;
(四)其他相关档案资料。
个人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原则上一年一交,也可随时移交个人移交的各类档案资料,都应配有详细清晰的文字说明,以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品类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尺寸、创作时间、主题及意义、创作背景等。数码照片、磁带、磁盘、光盘和实物等档案,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形成者、事由等背景信息,照片应逐张标明。

05


建档程序
(一)符合建档条件的书法家(已故者由其家属代表)填写《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申请表》;
(二)省档案馆会同省书协对申请建档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拟定符合条件的建档对象;
(三)面向社会公示建档对象人选;
(四)建档对象或家属根据要求向省档案馆报送档案资料(含作品);
(五)省档案馆整理建档对象的档案资料并入名人档案库保存;
(六)省档案馆向建档对象颁发《名人档案收藏证书》;
(七)不定期举办“江西省档案馆藏书法名家作品展览”,编辑出版有关书籍。

06


联系方式等
联系方式:周芳 0791-88916277    13970025156
          周佳 0791-88916218    13970012267
《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申请表》及有关档案资料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8320室  周芳
江西档案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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