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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速数控杯”江西省首届全国行书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2021-08-18程序员

       为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繁荣文艺创作,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展示当代行书创作的艺术成就,拟定于2021年12月在江西省赣州市举办“力速数控杯”江西省首届全国行书书法作品展”。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赣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行书专业委员会

赣州市书法家协会

赣州美术馆

上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

江西力速数控机械有限公司

赣州书法院

上犹县书法家协会





四、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五、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面向全国,凡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主题(讴歌中国共产党丰功伟绩、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伟大贡献等)或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

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字直径为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不退稿。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六、评审

1、由江西省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公平、公正评审。

2、评审初步定于2021年10月底举行。

3、本次展览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计分制,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江西省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江西省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西省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七、入展作品数量

本次展览将评出获奖、入展作品200件左右。



八、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印制《江西省首届全国行书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九、作者待遇

1、

一等奖5人   3000元/人(税前)

二等奖10人    2000元/人(税前)

三等奖20人    1000元/人(税前)

入展165人

2、全部获奖、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江西省书协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获奖作品收藏费在展览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承办单位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



十、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10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一、收稿地址

收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收件人:常雪超

邮  编:341000

电  话:188 7975 6210

备 注:为便于收稿,投稿作品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进行投寄




十二、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联系人:刘帅、胡友根,电话0791-86269826邮编:330046。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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