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书法家协会2022-06-11超级管理员
每三年一届的江西省“黄庭坚奖”书法创作大展作为江西省最高奖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是推动江西书法发展的活力载体和品牌展览,已经成为江西书法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出精品的有效途径,为了扩大影响,进一步提升展览规格,自本届开始面向全国征稿,同时展名更改为第三届“黄庭坚奖”书法创作大展。
现将征稿启事事项公布如下:
江西省文联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修水县委员会 修水县人民政府
修水县委宣传部
修水县文旅局 修水县文联
黄庭坚纪念馆 修水县文化馆
面向全国,凡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以黄庭坚诗词(参考附后)、歌颂江西的诗词歌赋、古典诗文及体现时代风貌的自作诗文为宜。
2、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作品:刻字作品不小于35×35厘米(材质为木料),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 一律为8寸高清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省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庭坚奖”展字样。
4、投稿数量不限,须一次性寄出。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作品不退。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 7月 31日,(请投稿作者以快递方式投稿,不要挂号和平信方式投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绿地左岸商业中心6号楼701室或702室(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庭坚奖”展字样),联系人:李方13970876687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200件左右。
2、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3、评审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作品200件左右,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30名,入展160名。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江西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获奖资格,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江西省书协网站、“江西书法”微信公众号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获奖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修水县文联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获奖作品资格。
5、出版《第三届“黄庭坚奖”书法创作大展作品集》,所有评委作品、获奖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6、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并发放奖金(金额为税前)。
一等奖4名,每人奖金10000元
二等奖8名,每人奖金4000元
三等奖16名,每人奖金2000元
优秀奖30名,每人奖金1000元
入展作者160名,每人收藏费500元
7、2022年8月在江西南昌举办展览开幕式,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
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www.jxssfjxh.com或者微信公众号(江西书法)查询,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刘帅,胡友根 电话:0791-86269826,邮编:330046。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3、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第三届“黄庭坚奖”书法创作大展组委会。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