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征稿工作统一部署,距离截稿还不到半个月时间,江西省书协特温馨提示如下: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江西地区骨干和非骨干作者均可自由投稿。1、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投稿,作品须先参加江西省书协组织的初评预选,入围后报送中国书协参加复评。2、中国书协会员投稿,作品先投递到江西省书协指定收件地址,再由江西省书协报送中国书协,直接参加复评(中国书协会员请务必在信封正面或者作品背面标注“中国书协会员”,未标注的作为非中国书协会员,参加江西省书协初评预选)。
统一投稿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五纬路经纬府邸791艺术街区9栋105朗闳轩
邮编:330006
中国书协会员作品收件人:王刚(17870818028)
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收件人:邱林牡(15979136868)
江西省截稿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四、一位投稿作者可多种书体同时投稿,每种书体限投1件(含篆刻)。投稿作者所有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须一次性寄出,不接收二次投寄。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五、根据中国书协要求,每位作者仅可确定一家团体会员投稿,经两家及以上团体会员预选报送的作品不予参评。如作者选择通过江西省书协投稿,请不要再通过其他团体会员投稿,否则将会被视为违规。六、投寄多件作品的,每件作品均须附《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原引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七、每件作品书写内容(自撰的除外)都要附原引版本复印件,包括书籍封面页及所引用页、版权页。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需在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不能只落姓名穷款。八、中国书协反对过度拼接、包装、设计、做旧等形式,特殊情况务必注意质量。征稿启事明确“来稿请勿托裱、装裱(册页除外)”,最好不要托裱(后期把关会很严格),否则可能会影响终评。特殊作品样式、纸张等必须托裱的,务必手工托裱。
九、刻字作品投稿方式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征稿启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vulgLzgIKHJ0wFmOz5T4Q
截稿后,由江西省书协组织初评预选评审,江西省书协将严格按照中国书协要求进行,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