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书法家协会2025-04-03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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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学研究篆刻流派与篆刻发展
叶一苇
刊于《书法研究》1988 年第3期
篆刻艺术,自明、清以来,已繁衍了许多流派。研究流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诸如自明清至今,究竟有多少流派?对过去流派的划分,应如何整理?划分流派的标准是什么?等等。由于过去有名的篆刻家留下的作品不全,有的很少,甚至失传,就很难作出全面的评论。这里,我想根据现有资料,选一些已经被历史所肯定的主要流派,进行抽样分析,粗略地探索一下篆刻流派与篆刻发展的关系。
一、流派是篆刻艺术发展的标志
明代中叶,文彭用冻石刻印,标志了文人篆刻时代的开始。他所刻的印章,“得汉人、元人神髓,典雅古朴”;他确立篆刻以“六书”为准则,把篆刻艺术从实践上纳入汉印的轨道,从此篆刻艺术很快就在文人中发展起来,形成为“吴门派”,揭开了我国篆刻艺术流派史的序幕。
安徽何震的篆刻,亲授于文彭,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称誉印坛。他遍游边塞,大将军而下皆以得一印为荣,名震东南。生活的经历,培养了他在篆刻上冲锋陷阵的精神,表现出一股“猛利”的气势。他的篆刻标志了这门艺术向多样化发展。当时学他的人成风,篆刻的浪潮迅猛地从吴门推向黄山一带,因而形成为“黄山派”,也叫“徽派”。
苏宣亦儒亦侠,“心雄志高,眼大骨劲,轶矩创则”。他的篆刻原启发于文彭,但他“以胸中《石鼓》《季札》诸碑之道,形之于铁笔之间,因脱去摹印之成规,力追仓、史之神理,篆宗碑帖,故点画亦作剥蚀痕”,独成一格,标志了篆刻艺术与碑帖结合,形成为“泗水派”。
明末汪关取法汉印平实一路,用刀光洁工稳,既不同于何震,也不同于苏宣,标志着摹汉印的新面目。周亮工评他为“和平”参者,与何震的“猛利”相对,开创了“娄东派”。
朱简取赵宧光的草篆入印,使用切刀,强调表现笔意,提出“使刀如使笔”的论点,标志了篆刻艺术的刀笔结合。
程邃跨越了明清二代,他把大小篆合而为一,朱文离奇错落,白文沉郁顿挫,于文、何、汪、朱外,别立一帜,力矫明代“习气”,标志了篆刻用字的探入新径,称为第二时期的“徽派”。
林皋的篆刻在工整光洁之余,趋向秀丽,标志了篆刻工致的新姿,开扬州的一派。
有感于“古人篆刻思离群”的丁敬,探汉印的精华,撷六朝唐宋之妙,存元、明之长,汲朱简的切刀加上涩味,参以隶意,清刚朴茂,熔金石于一炉,标志着篆刻进入“刀趣”的新境界,开创了“浙派”。
《邓石如印谱》 (局部)
邓石如篆刻,“取汉人碑额生动之笔,以变汉人印用隶法之成例”,用自己的篆书体入印,一反“浙派”的方体,独辟圆劲风格,标志了“书从印入,印从书出”,篆刻与书法紧密结合,开创了“邓派”。
赵之谦法汉印,取浑厚,弃斑驳,提出“笔、墨、刀、石”观点,强调多重虚实;刻圆朱文更求伸展;取汉镜、钱币、权、诏、彝器铭文,以及碑额文字入印,并以魏书或图像与阳文刻款,标志了篆刻在文字取材上的突破,开边款的新路。
吴昌硕融《石鼓》、封泥于印,大胆残破,浑厚、苍莽、雄健远迈前辈,名驰海外。他的篆刻标志着诗、书、画、印融而为一,集篆刻艺术之大成,称之为“吴派”。
黄牧甫的篆刻,从残破而反戈,不敲边,不去角,不修饰,从平实取逸,以平中出险,光洁刚健,标志着篆刻艺术工放结合的境界,称为“黟山派”。
齐白石受陈师曾的影响,敢于“与世相违”,汲取《祀三公碑》《天发神谶碑》的营养,以“快刀断蛟”之势,现于方寸,独辟一蹊,称为“齐派”。
邓散木在赵石的基础上,究心于“名将布阵,奇正相生”,“计白当朱,计朱当白”,标志着集章法的大成,称邓“散木派”。
以上简述,可见篆刻艺术发展的里程:在“六书”为准则的起点上,推向多样化;从字法、刀法到章法;从书法到诗画;从印面到边款,使篆刻艺术一步步地向纵深发展。
二、探索流派的运动规律
流派的研究,不是为篆刻家寻求归宿,而是在于探索流派的运动规律,指导今后篆刻艺术的发展。“流派”这个词,把它拆开来有两种意义:“流”是源流,着重于承袭的关系;“派”是派生,着重于分支的发展。
(一)承袭。可分为:
(1)远承:①师承古印,即战国古玺、秦汉印章等;②后辈师承前贤,如清代丁敬师承明代朱简等。
(2)近承:直接拜师。很多篆刻家是转益多师,撷取众长的,既有远承,又有近承。
(二)派生。这是创新的结果,又开创出自己的一派。它们有如下一些特点:
(1)取其一,生其二。老子在《道德经》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如汪关取汉印中平实光洁的一路加以发展,吴昌硕取汉印中浑穆的一路加以发展,等等,都取法汉印,发展不一。
(2)借果为因,即借前人的成果,作为自己创新的因由。如丁敬取朱简以切刀体现笔意的成果,加以发挥,变成自己的特殊刀法,等等。
(3)推陈出新。如吴昌硕取封泥的古拙斑驳,加以创造;赵之谦承汉印,创多层次的虚实,出白文印的特殊面目,都是从“陈”中推出“新”来的。
(4)温故知新。吾丘衍在《三十五举》中说:“学篆字,必须博古。能识古器,则其款识中古字神气敦朴,可以助人,又可知古字象形、指事、会意等未变之笔,皆有妙处,于《说文》始知有味矣。”赵之谦在汉印中悟出:“汉铜印妙处,不在斑驳,而在浑厚。”所以他的白文印不求剥蚀的修饰,而在笔意和刀法上求浑厚;对圆朱文印,则从六朝朱文中探其源,加深了对赵孟頫圆朱文印的新认识。
以上的特点,正如鲁迅所说的:“新的艺术,没有一种是无根无蒂、突然发生的,总承受着先前的遗产。”(《致魏猛克信》)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先有“继承”,而后才有“创新”“开派”;有继承,还必须能勇于创新、开派和善于创新、开派。这是一条规律。
但是,勇于创新开派、善于创新开派,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归纳起来主要是:
1.志
“志”是前进的动力,如苏宣在文彭家设馆为塾师时,曾叹息说:“‘丈夫不能执一艺成名,釜甑尘生乎?’乃取‘六书’之学博之……”这是一种“志”的表现;朱简曾引杨士修的话说:“立志不虚,则见闻必寡。”朱简从事篆刻,一开始就“不循习俗师尚”,这也是一种“志”的表现。丁敬在十六七岁时写诗说:“古人篆刻思离群”。这种“思离群”的思想,不是他创新的动力吗?吴昌硕在《刻印》诗中吟道“自我作古空群雄”,齐白石说“与世相违我辈能”,难道不是“志”吗?即使如赵石,他感到自己的篆刻是“鼻息还承苦铁翁”,从不满足于自己,也流露出了他的“志”。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说明了“志”是做一番事业的首要条件。有“志”才能“勇于创新”。
2.智
但有“志”,还须有“智”,才能“善于创新”。智慧来自读书与实践。明代沈野在《印谈》中说:“印虽小技,须是静坐读书。凡百技艺,未有不静坐读书而能入室者。”杨士修说:“赏鉴不博,则杜撰必多。”苏宣在《印略自序》中说:“余于此道,古讨今论,师研友习,点画之偏正,形声之清浊,必极其意法,逮四十余年,其苦心何如?”文彭精研“六书”,周亮工评论他“国博胸中多数卷书,故能开朝华以启夕秀”(《书沈石民印章前》)。赵之谦由于对“钟鼎碑碣、铸镜造象、篆隶真行、文辞骚赋,莫不触处洞然,奔赴腕底”(胡澍《赵㧑叔印谱序》),因此,水到渠成,独创一格。
《邓散木印谱》(局部)
3.力
“力”指坚持不懈的毅力。吴昌硕曾说:“小技拾人者易,创造者则难。欲自立成家,至少辛苦半世,拾者至多半年可得皮毛也。”(见齐璜《自嘲》诗附注)钱松曾手摹汉印二千钮,赵之琛见之惊叹说:“此丁、黄后一人,前明文、何诸家不及也。”朱简花了十四年时间才完成《印品》一书。这种坚持不懈的毅力,乃是成功的保证。
除此而外,还有艺术天才,这就不多谈了。
但创新并不等于开派。历史上有好多篆刻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创新。有的开了派,有的却没有成派。这有各种因素,如创新的艺术价值如何,有否引起人们的激赏?创新的艺术成就,有否普遍意义,人们是否乐于接受?等等。总之,一方面在于创新艺术本身,另一方面是群众基础。
三、流派的产生与衰落
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总规律,篆刻艺术也在变中发展。流派既然是在变中产生,也会在变中衰落;在衰落中又产生新的流派。不过,在这“产生”到“衰落”的过程中,时间有长短,影响有大小。如“浙派”是一个大派,从丁敬开创起到赵之琛而衰落,时间比较长;“如皋派”的时间比较短。这主要是由它在艺术内部的生命力所决定的。“浙派”的篆刻艺术,平方正直,基本上是汉印的优秀传统,创造性的刀法、篆法,便于一般初学者的入门,带有普遍性;所谓“西泠八家”,也各有自己的个性,所以延续的时间较长。但从它们的共性即代表一个派别的刀法来看,在定型之后,就孕育着衰落的因素,最后因完成历史使命而告终。一个流派生命力的告终,并不等于这个流派篆刻艺术价值的消亡。因为它们的艺术成就具有历史价值,是永远存在的,仍然值得后人的借鉴。
一个流派衰落了,一个新的流派又产生了,这就是篆刻艺术的发展史。如果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其中始终贯串着“奇正相生”这样一条规律。项穆在《书法雅言》中把“正”的定义归纳为“确有节制”,把“奇”归纳为“巧妙多端”;又说:“正而无奇,虽庄严沉实,恒朴厚而少文;奇而弗正,虽雄爽飞妍,多谲厉而乏雅。”这是从微观着眼的。我们把“奇正相生”用之于宏观,作为艺术发展的规律,实际上是说明“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自明清以来,篆刻艺术基本上是沿着吾丘衍、赵孟頫所指出的以汉印为轨道而发展的。这是一条“正”的主流。但继承汉印传统,正如周亮工所说的:“惟以秦汉为归,非以秦汉为金科玉律也,师其变动不拘耳。”(《书黄济叔印谱前》)正由于“师其变动不拘”,才能产生出“流派”。流派可以说是竞“奇”的产物。这种篆刻艺术上的竞“奇”心理,周亮工说的“斯道之妙,原不一趣”一语可以概括了。时代不同,人们的审美情趣更不同,因此流派的产生和衰落,是一种“趣”的转移,是时代所使然。
我们综观流派的产生,总是循着“奇正相生”这条规律:从“奇”中求变化,以“正”为节制,从“流”中分出“派”来;而流派的衰落,往往是由于这样几个原因:(一)单一化,违背了“原不一趣”;(二)程式化,违背了“变动不拘”;(三)片面性,只从某一特殊形式发展,缺乏普遍性,实际上也是违背“原不一趣”的客观要求。这些都是流派产生和衰落的正反经验教训。
四、流派的标名和标准
明代朱简是第一个提出以篆刻家的号为流派名的,但后人仍多以地域为标名,如:“吴门派”“徽派”“浙派”等。这种标名是不科学的,同称为“徽派”,篆刻风格派别并不相同。正因为如此,后来又把同一地域改称为另名,如“徽派”又称“歙派”“皖派”造成混淆不清。清代和民国时期,大概感到过去那种标名不便,把篆刻家的姓氏作为流派的标名,如把邓石如称为“邓派”,把吴昌硕称为“吴派”,齐白石称为“齐派”。这种称呼,时间一久,同姓的篆刻家并不一派,仍然混淆不清。产生这种情况,其原因:一是对流派的划分标准不明确;二是历史条件造成的。过去由于交通不便,见闻狭窄,在同一地域,往往一人创之,群相习之,形成一派。现在交通发达,报刊传递迅速,大型的展览,比赛频繁,交流面广,所接触的不是一派二派,而是多派。因此在一地之中,已不会形成一派,所谓地方派已成为历史名词。至于划分派别的标准,当以篆刻作品的风格特点为准,以创派的篆刻家姓名为流派名较为科学。
转载自:江西书法家协会